2647株梧桐惨遭砍伐!庭审揭秘:恶意砍伐背后的真相
2024年3月27日,河南省荥阳市王村镇司村黄河岸边的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因严重非法毁坏森林资源被揭露,涉事人员已供认。经统计,2647株梧桐惨遭砍伐,对当地生态环境构成严重损害及破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即将满周年的特殊时刻,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慎地对案件展开审理,由院长安邦涛与监察长王安民共同担任审判长及公诉人。大批公众在场见证了这次庄重而正式的庭审过程。
经过核实调查,孟、李二人在河北黄华国家级湿地区域滥伐了共计2647株国槐,不顾及林业部门的相关条例规定。专家评估显示,此次滥砍伐行为造成严重破坏性影响,预计损失活立木储量达到惊人的145.7367立方米。
在诉讼过程中,鉴于相关法律的严格限定,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依法以公益诉讼的形式追偿其遭受的损失。经过与涉案被告人的细致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赔偿协议,约定被告将赔偿校方共计五万元人民币,以此资助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的延津基地异地补种及生态恢复建设项目。
庭审期间,审判员宣布被告诚恳地认罪,其表示对于恶意砍伐对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有深刻认识,并自愿承担责任,向社会大众公开道歉。
根据《中原黄河保护法》第119条规定,对严重损害黄河流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相关责任人须承担赔偿责任。即被告不仅需承担刑事惩罚,同时还应对生态环境修复所产生的费用负责。
经过深入研究研判之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选择了采用基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为核心手段的策略,致力于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这一方针无疑是完全契合我们所主张的实践主导、阶段处理、全面筹划与综合落实的理念的。
郑州铁检院姜新国检察长进一步阐明,此案关键在于运用修复性司法理论,实现与诉讼同步的生态环境修复,促使嫌犯转化为守护者。
该案审理之时恰逢我国启动了“黄土高原地区林业生态建设计划”,借助科学技能,如野外植树造林及其对水产业的改良,成功抵消了环境压力以及资源消耗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判决结果将我们从破坏者转变成保护者,使得工作效果大幅度提高。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尤其是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听取会的公开召开,引发了各界的关注,充分展现出政府对黄河流域的重视程度以及打造修复式司法理念的坚定决心。我们的期望是让公众能深刻理解环保意识的重要性,以此推动生态恢复进程。
敬邀广大阅读者分享环保理念和实践经验,共同铸就保护地球之坚固防线。借此契机,期待引起包括社会各行各业在内的人们深刻关注环保问题,踊跃加入行动,共建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