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犬咬伤女童家属筹款两百万元后争议频发
个人募捐该如何监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近日,四川崇州一小区一名女孩被狗咬伤。 事件发生后,女孩家人在募捐平台发起募捐活动。 从开始到结束,短短5小时18分钟,8.7万名爱心网友捐款超过200万元。
募资完成后,质疑声开始出现:“我一分钱都没花,只是筹集资金,而且还是200万元……”
随后,筹款平台发布退款声明称:与赞助商沟通后,平台将全额退还所有未使用的捐款。 家属留言回应称,因未能第一时间联系对方,担心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用,耽误孩子治疗,所以通过募捐方式寻求帮助平台。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现实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之前也多次引起关注。 2019年5月,浙江杭州一名女子在募捐平台为父亲发起20万元募捐活动,称父亲被查出患有胃癌。 此后,不少网友纷纷转发、捐款。 6月中旬,有人发现该女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购买跑车、出国旅行、购买奢侈品等内容。 募捐平台展开全面调查,募捐人承诺退还已提取的8547元捐款。
今年7月,江苏无锡的潘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大量视频称,今年3月29日,她3岁的女儿被邻近一家蛋糕店店长唐某猥亵。 。 7月11日,无锡市公安局就此事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未发现女孩被猥亵,且唐某无犯罪嫌疑,故此案不予立案。提交。
自警方发出通知以来,不少网友在潘女士之前的视频下留言表示,已经捐款给女孩治病。 网友称,捐款金额有500元、1000元、6000元、3万元不等。 有网友称,潘女士在8个群中的捐款已超过100万元,在警方通知后,她解散了该群。 不少网友留言致电潘女士要求退款。 潘女士表示,她从未收到过网友转账。 有网友通过微信给她转账,但转账还没到账就已经过期; 有网友通过支付宝给她转账,她也及时退回了。
记者了解到,此类事件频频引发争议的焦点是,不少网友认为,当侵权方有赔偿,且家里有房产可以用于抵押或支付相关费用时,当事人不应直接寻求社会帮助。
那么,当遇到类似情况时,个人是否可以向社会寻求帮助呢?
北京安理(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晓燕表示,遇到困难时寻求他人帮助是人类的生存本能。 从法律角度看,个人寻求帮助属于民法典的范围。 《民法典》并不禁止个人在遇到困难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众寻求帮助。
“对于个人求助的条件,我国法律还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每个人的条件、能力、困难都不同,法律很难有‘一刀切’的规定。” “所有’的规定。寻求帮助是你我都愿意做的事情。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基于特定目的的捐赠关系。” 许晓燕表示,如果说个人帮助有什么前提条件的话,那就是寻求帮助的人必须如实披露与请求帮助相关的信息,并确保受助人用于请求的事项。
“如果披露不实或者故意隐瞒与求助事项有关的重要信息,欺骗、误导公众进行捐赠,可能涉嫌诈骗。捐赠人可以撤销捐赠,并要求求助人退回“捐款。”许小言说道。
“个人财产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是个人向社会求助时需要考虑的基本前提。”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奚跃民认为,社会救助义务与个人自救、家庭成员互助义务密切相关。 它们之间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这一序列体现了道德和法律对生命权、健康权和劳动权的充分尊重和保护,体现了不同法律之间相应的价值追求。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个人财产、家庭财产能够满足个人年老、疾病、生活需要的, “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向社会寻求帮助。”奚跃民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募捐流程,单次求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资助人应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 不过,据报道,在女孩被咬的事件中,医院相关人员表示,医院“没有出具任何相关费用证明”。
筹款平台公关人员解释称,考虑到当时孩子的情况“确实非常危急”,“家属与医院沟通后,家属自己估计了这么一笔钱,我们发起筹款”她。” 该公关人员还表示,如果孩子将这笔近200万元的捐款用于后续治疗,平台会根据孩子的治疗情况审核医院的相关文件,“每个阶段进行结算,然后我们会根据孩子的情况进行审核”。把这笔钱转给孩子。” 去医院吧。”
该筹款平台公关人员表示,可以保证的是“这笔钱绝对不会到达家属手中”。 “因为有网友表示想要退款,所以我们现在正在和家属以及医院沟通,看看具体的治疗费用是多少。善款中未使用的部分是否退还给大家,或者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将与各方协商解决。” 该筹款平台表示,“现在想要退款的网友可以直接申请退款。”
记者注意到,有的人通过相关平台发起筹款,有的人通过个人团体发起等,不同的筹款方式对筹款是否有影响? 平台或个人是否必须披露募资细节?
许晓燕表示,个人寻求帮助时,根据寻求帮助的渠道不同,支付方式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个人通过社交平台筹集的资金将直接进入求助者的个人指定账户。 通过募捐平台筹集的资金将首先进入募捐平台账户。
“目前,由于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资金流通存在很多混乱,导致募集资金并非全部用于指定用途的现象。” 许晓燕表示,平台收取的钱应该是直连医院的,还是由个人办理,因为没有法律规定,所以必须按照平台、请求者、捐赠者三方的协议来处理。 。
许晓燕认为,如果协议是平台直接支付到医院账户,那么平台就应该直接支付到医院账户。 同意以账单方式报销个人的,平台应当审核账单并支付给个人。 但无论如何,在没有提供任何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巨额捐赠资金不应该一次性直接转给捐赠者。 “如果可以的话,那么为了解决个人无法解决的困难而设立的互助平台,必然会成为一些不怀好意的人赚钱的平台。”
据公开报道,在一个案例中,为了治疗患有罕见疾病的儿子,李某在某募捐平台上发起了个人大病募捐项目,募款目标为40万元。 募资完成后,李某提出提款申请,平台将募集资金全额汇给对方。 后来李的儿子不幸去世。 知情人士向该平台透露,众筹筹集的善款大部分并未用于治疗儿童。
实际上,许多筹款人最终得到的资金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需要。 多余的钱我们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奚跃民认为,在慈善活动中,善款的使用需要遵循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 个人索取超出其需要的资金或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其他目的是违反这一原则的。 至于多余的款项是否全额退还给捐赠人、用于有相同需求的其他受益人、或者转给其他慈善机构用于慈善目的,需要在捐赠公告和捐赠协议中事先约定。 并按约定处理。
奚跃民表示,从法律性质看,个人求助本身是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严格遵守相应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
“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对资金专款原则不够细化、对个人求助行为的法律要求缺乏明确界定、对募捐平台的法律义务不明确、不一致等。相关法律规定之间。 存在矛盾等,但这些问题需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解决。”奚跃民说。
奚跃民认为,除了及时修改法律弥补立法缺陷外,更现实的解决办法是通过捐赠协议、赠与合同、信托合同等合同条款来补充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对相关规定的适用进行必要的扩大或限制,平等保护受益人和捐赠人的利益也非常重要。 (法制日报)